| 沧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文件
沧环卫字[2008]14号
沧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关于下发《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质量考核办法》及《业务考核标准》的通知
新华区、运河区环卫局:
现将《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质量考核办法》及《业务考核标准》转发给你们,自2008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两区要认真做好安排,确保办法顺利实施。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质量考核办法》
《业务考核标准》
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
质量考核办法
为加强“三清”工作管理,进一步提升市区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按照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区环境卫生专业队伍作业质量管理的通知》,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 考核内容
市区主次干道和环卫管理的小街巷清扫保洁;生活垃圾运输和垃圾收集站管理;环卫管理公厕清掏和保洁。
二、 检查方法
以暗查为主,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定期联查、明查,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填写质量检查登记卡,留取影像资料。
三、 实行百分制
《街道清扫保洁业务考核标准》中,清扫工人管理30分,清扫保洁质量管理70分;
《生活垃圾清运、收集站管理业务考核标准》中,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和夏季蚊蝇消杀10分,垃圾运输车辆管理20分,垃圾收集站管理70分;
《公厕管理业务考核标准》中,收费水厕管理20分,居民区水厕管理30分,旱厕管理占30分,化粪池吸污和夏季蚊蝇消杀10分,粪便运输车辆管理10分。
四、 记分方法
(一) 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影像资料和质量检查登记卡直接扣分,每项内容每次所扣总分不超过该项所占分值,扣完为止。两区局、各站可随时查看检查影像资料。
(二) 对同一路段、同一垃圾收集站、同一公厕、同一垃圾货粪便运输车辆联系两次或多次出现同一性质问题,加倍扣分。
(三) 对居民投诉案核实情况,视情节轻重进行扣分。
(四) 市局与每月月底对街道清扫、垃圾清运、公厕管理综合评价。
五、 奖罚办法
市环卫局每月扣除各环卫站3万元(其中街道清扫2万元,垃圾清运1万元)、厕管站1万元作为质量调控费,按月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拨付。
街道清扫保洁达标分数为90分(含90分),生活垃圾清运、公厕管理达标分数为94分(含94分)。区环卫站街道清扫、垃圾清运、厕管站考核当月平均分数达标的,月质量调控费全部拨付;高于达标分数,每超过达标分数1分,奖励环卫站街道清扫3000元、垃圾清运500元、厕管站500元;低于达标分数,每降低1分,扣除区环卫站街道清扫质量调控费3000元,扣除垃圾清运500元,扣除厕管站质量调控费500元。
街道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单项达标,奖励主管站长200元,两项均达标奖励站长200元,公厕管理达标,奖励站长、主管站长各200元。
全年总平均分数超出达标分数的站,年终一次性奖励5000元。
六、 检查项目、数量及有效时间
1、 街道清扫:每区每次检查主干道6条,次干道2条,小街巷2条,顺路抽查果皮箱。检查有效时间:晨扫为规定作业时间段内,上午、下午为规定作业时间1.5小时以后,全日制保洁路段为晨扫、全天正常工作时间。重点检查人行便到、墙根、树坑、路缘石、非机动车道、绿化带、果皮箱等。
2、 生活垃圾清运:每区每次检查垃圾集装箱1处,生活垃圾收集站4座,定期或随机抽查清运车辆车容车貌和密闭化运输。
3、 公厕管理:每区每次检查收费公厕2座、居民区水厕4座、旱厕4座,随机抽查清掏车辆车容车貌和密闭运输。
本考核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执行。2008年3月25日下发的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附:《街道清扫保洁业务考核标准》
《生活垃圾清运和收集站管理业务考核标准》
《公厕管理业务考核标准》
街道清扫保洁业务考核标准
街道清扫保洁范围:横向至两侧墙根,含环卫管理的绿化带。
一、 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在岗,一人次扣1分;
二、 工作时间不穿标志服,一人次扣0.5分;
三、 在分管路段清扫保洁不到位的情况下,坐、站不工作或扎堆聊天,一人次扣1分;
四、 晨扫在规定时间内未完工或清扫不到位,每30平方米路面扣1.5分;
五、 可视范围内垃圾杂物教明显,每30平米路面不净,扣2分;每30平方米绿化带不净,扣1分;粪便一处扣0.1分;收水口一处不净,扣0.2分;路面、绿化带、人行便到积存垃圾污物,一处扣0.1—0.5分;树坑不净,一处扣0.1分;墙根不净,一延米扣0.2分;人行便到车梯下不净,一处扣0.1分;嵌草砖孔不净,每平方米扣0.1分;情况严重加倍扣分。
六、 清扫保洁不彻底,路牙、路面有明显积土,每10延米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七、 果皮箱箱体不洁、清掏不及时、箱门不关,一处一项扣0.1分;
八、 乱倒或焚烧垃圾,一次扣1分。
生活垃圾清运和收集站管理
业务考核标准
一、 生活垃圾收集站集装箱(或单、双转臂集装箱)满溢,清运不及时,一站或箱扣1分;
二、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管理
1、 车辆、箱体不洁,有拖挂垃圾的,一车一项扣1分;
2、 随意乱倒垃圾的,一车一次扣2分;
3、 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责任事故的,一次扣1-5分;
4、 生活垃圾集装箱运输过程中,因不密闭或装载过满、散点运输车不覆盖,造成沿街撒漏的,一车次扣2分;
5、 驾驶员不按规定每日如实填写上报回执单,一次扣1分。
三、 生活垃圾收集站管理
1、 管理人员规定时间不在岗,一次扣2分;有效工作时间内发现拾荒者,一次扣2分;拾荒者替岗、私自操作设备,一次扣10分;
2、 管理间脏乱,一座扣0.5-1分;
3、 清运记录不及时,一班次扣0.5分;
4、 设施保养不及时,一座扣1分;
5、 地面、门窗、墙壁、坑位、楼梯、操作台、移动桥、设备、箱体、周围环境不净,一次扣1分;
6、 渗出液清理不及时,一次扣1分;
四、 垃圾收集点单(双)转臂垃圾箱箱体、箱底、周围不净,
一箱一项扣1分;
五、 夏季不及时消杀,蝇密度超标或有蛆孳生的,一座扣1分。
公厕管理业务考核标准
一、 收费水厕
1、 地面、蹲台面、墙壁、周围环境不洁,管理间脏乱,一座一项一处扣0.5-1分。
2、 门窗、隔断、洗手盆、镜面不洁,一座一项一处扣0.5分。
3、 小便器、蹲便器、坐便器不洁,一座一处一项扣0.5分;冲洗不及时一座一处扣1-2分。
4、 废纸篓清理不及时,灯具不亮,工具乱放,一座一项一处扣0.5分。
5、 不按时开闭门,一座扣1分。
二、 居民区水厕
1、 地面、蹲台面、门窗、墙壁、隔断、周围环境不洁,一座一项扣0.5-1分。
2、 便池不洁、冲洗不及时,一座一项一处扣0.5-1分。
3、 灯具不亮,杂物乱放,一座一项一处扣0.2-1分。
三、 旱厕
1、 地面、蹲台面、周围环境不洁,墙壁污物,一座一项扣0.2-1分。
2、 旱厕粪槽超过蹲台面下15公分,一座扣2分,小便池超过1/2,一座扣1分.
四、 夏季厕内有蛆或蝇密度超标,一座扣1分。
五、 化粪池吸污不及时,造成满溢,一座扣1分;吸污或清掏后,周围清理不彻底一座一处扣0.5-1分。
六、 粪便运输车辆车体不洁或沿街撒漏的,一辆一次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