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防止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确保我队的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1 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自查,加强责任,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确保不发生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2 上班或工作途中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如因违反交通法规给他人或自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本人赔偿承担。
3 清扫保洁时,不要用湿手去摸电,防止事故的发生;不要私自该电和接电如因私自改电和接电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4 收费公厕内除施工安装的用电设施外,不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接用任何电器,如发生触电及其他事故,由当班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管理人员晚走之前把泵的插座拔下来,水冲厕所:清扫员打扫完厕所必须把水泵电源切断把闸拉下来。
5 公厕设施要精心管理维护,公厕设施如有损坏或有隐患要及时上报,如因管理人员不及时上报,从而发生公厕设施损坏或发生事故或因当班的管理员无故脱岗人为造成公厕内外设施的丢失或损坏,一切经济损失由管理人员自己赔偿。
6 清扫工和收费公厕所领药品管理:一、打完药必须洗手;二、药品不准给其他人或往家中带,如给其他人或带回家中,发生一切事故,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7 清扫工和收费公厕管理人员:夏天下雨,冬天下雪,因清扫工收费公厕管理人员没有及时清扫厕所内外的雨水、积雪,造成上厕所人员的摔倒或摔坏,后果由当班管理员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8 工作时间内,严禁打架斗殴,工作时间内因打架斗殴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负。
9 严禁酒后上岗,酒后上岗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负。
10 严格执行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上通知检查员,对不按规定时限报告或隐瞒谎报以及故意仿造事故现场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人自负。
运河区公厕管理站
2004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