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区公厕改建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gongceadmin 时间:2006-8-4 17:10:11    我要评论

  

沧州市人民政府

 

沧政字[2003]113

 

沧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沧州市区公厕改建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华区、运河区、沧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沧州市区公厕改建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实施.

                       oo三年十一月四日

                  沧州市区公厕改建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精神,为从根本上整体提升市区公厕设施水平和管理水平,解决群众上厕难的实际问题,计划至20049月底完成市区环卫管理公厕和单位自管公厕改建工程,城中村公厕改建工程与村庄改造同步进行,本着高水平,高起点,设计新颖美观、实用,别具特色的原则,对市区公厕进行全面的改造、建设和维修,改、建一批高标准水冲式公厕,对现有水冲式公厕进行改造装修,对条件允许的旱厕改建成水冲式公厕,对暂时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居民区旱厕,结合旧城改造,逐步改建成水冲式公厕,使市区公厕从外观、使用功能、管理水平有一个彻底的改观.同时,环卫管理公厕采取收费承包和组建公厕管理专业队伍等不同形式加强公厕管理,使公厕管理步入专业化、规范化、经常化的发展轨道.

我市市区现有公共厕所575,其中环卫管理公厕293(水厕34,旱厕259),单位自管厕所135,城中村公厕147.我市公厕建设存在总体布局不合理,总数过多,主次干道少;水冲式公厕比例低,设施老化,功能不完善;旱厕基础条件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问题.公厕管理存在没有专业管理队伍,用工不规范,机械化程度低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公厕管理水平的提高,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形象和市民的生活质量.

公厕改建工程

一、   环卫管理公厕改建工程

环卫管理公厕改建由市政府投资,市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

督导和验收,两区政府负责协调、建设和组织实施.重点解决主、次干道缺少公厕和居民区旱厕基础条件差的问题.公厕改建工程分两步实施,第一步:2003年年底,由市环卫局完成环卫管理的162座水冲式公厕的施工图纸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其中:翻建水厕5座、旱厕改水厕203座、改造装修水厕26座、主次干道两侧新建水厕28.第二步:20049月底,完成162座水冲公厕的改建工程,其中:市环卫局完成4座民建民营水厕建设,两区政府按市环卫局统一的设计方案完成其它158座环卫管理水冲式公厕的新建及改造工程.

环卫管理公厕改建工程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一是民建民营.改、建4座水厕,预计可利用社会资金70万元.改建完成后,向社会公开拍卖公厕投资权和经营期限.

二是公建民营.计划投资80万元,翻建水冲式公厕4;投资104万元,改造、装修原有水冲式公厕26;计划投资500万元,新建水冲式公厕25.

以上民建民营、公建民营59座水冲式公厕改建标准:设蹲式独立便器、独立立式小便器,设高档隔断,红外线感应独立水冲,红外线感应洗漱设施,设烘干设施,残疾人专用设施,内墙、外墙贴理石或瓷砖,采暖、水、电、管理室等配套设施齐全。

三是公建公营。计划投资824万元,将居民区103座旱厕原址翻建成水冲公厕。

公建公营公厕建设标准:设通槽便器,便器之间设隔断,设小便池,内墙、外墙边贴瓷砖,采光、通风良好,水、电设施齐全。改造完成好,由环卫专业队伍管理。

环卫管理公厕改建工程经费预算1578万元,其中吸收社会资金70万元,财政投资1508万元。

二、   单位自管公厕改建工程

    凡座落在新华区、运河区范围内单位自管的公厕,由两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改造。新华区现有单位自管厕所24座,运河区现有111座。至2003年底,两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改造、设计方案,报经市公厕建管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至20049月完成改建工程。

 单位自管公厕改造标准和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旱厕改水厕条件的要改成水厕,水厕比例要达到国家规定的30%(即40座左右)的标准。水冲式公厕改建参照环卫管理公厕改建标准,旱厕改建要达到防雨、防渗、防蝇设施齐全,采光、通风良好,方便使用和便于管理的标准。公厕规划要按照2500人—30001座或每平方公里3座的标准设置,旧城平方区公厕服务半径100米—150米,新建住宅区公厕服务半径300米—500米,密度超标的要拆除,厕少不便的,要选址新建。做到既方便群众,又要符合城市规划。两区旧城改造、道路拓宽、广场建设、新区开发,必须合理规划,按标准建设环卫设施。由两区政府和市规划局、市建设局负责落实。

 单位自管公厕改建工程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借资金。凡是有产权单位的(包括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一律由单位自拆自建自管,区政府监督落实;其它公厕由区政府负责。市政府每座水厕补贴2.5万元,每座旱厕补贴0.5万元。补贴经费以两区政府具体改建实施方案为准,初步估算:40座水厕补贴100万元,95座旱厕补贴47.5万元,共补贴147.5万元。

三、    城中村公厕改建工程

新华区现有城中村厕所41座,运河区现有106座。两区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城中村改造,按照单位自管公厕改造标准和规划布局要求,合理规划,按建设部门统一设计的标准,由两区政府负责督导建设公共厕所,公厕改造、建设费用纳入城中村开发建设工程概算。

一、     环卫专业队伍管理公厕(共298座)

为加强对市区公厕管理,提高公厕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公厕管理改革与公厕改建工程同步实施,按收费承包、环卫管理等模式逐个落实管理方式。同时,至2003年底,由两区政府和市环卫局共同完成两区公厕管理专业队伍的组建工作,负责162座水冲式公厕、136座居民区旱厕管理,使公厕实现专业化管理的目标。

(一)        水冲式公厕管理(共162座)

1   对市区主次干道两侧具备收费、经营条件,预计能够

厕养厕的19座水冲式公厕,向社会公开拍卖经营权,实行收费经营承包,经营期间,财政不再承担人员工资、水、电、维修等费用。

2   具备收费条件但不能以厕养厕的主次干道其它40座水冲式公厕,由公厕管理专业队伍按每座公厕配备2人的标准,设专人实行收费管理,每天24小时为民服务。收费上交财政,人员工资、水、电、维修费用由财政承担。

3   其它103座居民区水冲式公厕由两区公厕管理专业队伍管理。每两座公厕配备1人,负责公厕的清扫、保洁和设施的管理。

        除对社会承包的19座水厕外,公厕管理专业队伍管理的40座主次干道水厕和103座居民区水厕管理人员,优先录用下岗职工,经录用后,签定用工合同,纳入公厕管理专业队伍统一管理。人员工资、水电费、维修费采取经费承包的方式由市财政承担,化粪池吸污由公厕管理专业队伍负责。

(二)      居民区旱厕管理(共136座)

暂时不改造的136座环卫管理的旱厕,由两区公厕管理专业队伍管理。公厕清掏按每人每车负责10座,清扫保洁按每人负责10座,清掏和清扫人员采取从社会公开招聘并签定用工合同的方法,规范用工制度,稳定管理队伍。采取“定任务、定人员、定质量、定经费、定奖惩”的管理方式,健全公厕管理竞争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和奖罚机制,建立管干分离的运行机制,使公厕管理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成立公厕管理专业队伍,计划购置机械化吸污车6辆,需48万元,同时完成两区厕管站办公场地建设,需160万元,其中各征地4亩,各建办公室8间、车库12间。共需财政投资208万元。

二、     单位自管和城中村公厕

   单位自管和城中村公厕由产权单位设专人管理,管理费用由公厕产权单位承担,具体管理办法由两区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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